GOGORO 指定卡友 享5%現金回饋

GOGORO 指定卡友 享 5% 現金回饋

凡持 Gogoro 兆豐聯名卡於 Gogoro® 官網、Gogoro Network® 官網、 Gogoro® App、Gogoro Network® App 線上刷卡或綁定自動轉帳,並完成電子帳單申辦,繳電池服務資費可享 5% 現金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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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 分期交易限信用卡額度內之交易,臨時額度或超出永久額度交易均不適用。
  2. 每期應付分期本金(以下稱「每期應攤還金額」)為交易金額分 12 期,按每一月為一期平均攤還,元以下無法整除之餘數金額將併入首期計收。每期應攤還金額將於持卡人消費分期之後次一期帳單列示洽收。
  3. 本活動之「每期應攤還金額」將 100% 計入各期帳單之最低應繳金額中,不得使用循環信用,若當期分期本金逾期繳款或未全額繳清,將就抵沖後之分期本金餘額依本行之循環利率計收分期遲延期間利息(起息日為當期繳款截止日)及逾期手續費。每期應攤還金額之銷帳順序在各項利息之費用之後,「一般簽帳款」之前。
  4. 分期付款交易係由本行一次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再依各該分期期數及分期款項,按期列載入持卡人各期帳單中。如有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時,本行就該筆交易將依信用卡約定條款第十四條「帳款疑議之處理程序」之規定辦理。
  5. 持卡人於分期繳款期間如有停用(含一般停用、強制停用、掛失不補、期滿不續等)或有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即無法再適用自動分期優惠,分期付款之各期金額即視為全部到期。
  6.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 107 年 12 月 14 日。
  7. 兆豐銀行與 Gogoro 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兆豐銀行信用卡與 Gogoro 官方網站公告後實施。